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关总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成都海关认真学习,狠抓落实,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整个关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参照《条例》和总署有关规章制度,逐一修订关区对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整改关区各现场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构建关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保障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各隶属海关切合自身实际,采用公告栏、宣传栏、宣传册、触摸屏、LED屏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在依托成都海关门户网站、“成都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相关信息的维护更新;不定期召开例会、座谈会等宣讲解读海关政策,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推进举报投诉体系建设,通过对外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渠道,广泛接受内部和社会的监督。
(二)推陈出新,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成都海关门户网站、“成都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12360热线、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平台、渠道作用,着力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强化主动公开。全面梳理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严格按照要求更新各项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长效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等内容。
二是政务公开平台联合发力。2019年4月3日开设“成都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发布微信326篇,阅读人数184873名,阅读次数29218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举办署级在线访谈“蜀道不再难 天堑变通途”;“12360”服务热线接听来电20899个,回复率100%,获得社会各界关注,为海关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3 | 193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2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7年停止收取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本关21个 | 59827846元 | |
隶属关16个 | 3710017.4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关区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19年工作情况看,还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流程,抓好执行落实。二是还需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准确性。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的指导,细化考核指标。2020年,我关将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按照总署统一部署安排,不断改进不足,努力提升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