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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0:04 文章来源:成都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3年度成都海关本级机关和18个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成都海关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顺中街66号,邮编:610041,电话:028-85390373,电子邮箱:cd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成都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紧扣重点领域、保障政策落地、强化基础管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编制《成都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手册》,形成覆盖基层政务公开全业务流程的12项55条评审项目,确保可量化、无漏项。组织18个隶属海关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政务公开人员专业能力培养,完善标识、标牌、政务公开栏及电子化显示设备,规范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焦点回应、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抽调隶属海关政务公开业务骨干,通过“集中评审、以审代训,交叉评审、相互提升”的方式开展交叉检查,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提升业务水平、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不断扩大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成都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170条,“双公示”及“政策解读”等栏目公开数量增长明显,“双随机、一公开”公开时效进一步提升,“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其他重点领域主动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位。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收信、办理、答复流程,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成都海关公信力。2023年,成都海关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年内全部办结。

  (四)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修订信访工作、网站管理制度2项,进一步明确涉及社会公众诉求事项的办事流程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成都海关网站建设与管理。

  (五)渠道建设方面。打造以成都海关门户网站、“成都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12360海关热线为主体的信息公示平台。在门户网站开设“助企纾困直通车”留言栏,建立“关企会客厅”电子口岸一对一业务咨询服务平台,搭建“关长接待日”联络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开设业务查询便捷服务、政务公开快捷入口及业务解读专题专栏;增设12360热线服务坐席,对12360热线知识库持续扩容,在确保接通率、准确率的前提下,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接入四川省12345网络理政平台,形成信、访、网、电渠道全整合、诉求全收集的信访工作受理机制,进一步拓宽企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和自身诉求的渠道,让企业群众真切感受到“想说就能说”“怎么方便怎么说”。2023年,接听企业群众来电2.1万余个,优化门户网站信访分类入口,实现网上信访向“掌上”信访延伸,受理企业群众诉求500余件,接待12家企业来访。“成都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成效宣传等各类稿件32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5

行政强制

1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年报提到的不足,重点从三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骨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开展2轮依申请公开邮件测试,结合测试情况开展实例在线交流,进一步提升人员工作能力水平。二是结合基层政务公开评审,抽调关区18个隶属海关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提升实操水平。三是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对各隶属海关考核的重点,进一步提升各隶属海关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

  (二)目前存在问题。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成都海关关区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成都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成都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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