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关于海关信用管理文书的送达公告
四川璟睦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6BQQRW48):
你单位有以下情形:
一年内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一百万元的,且累计处罚金额超过上年度进出口总值百分之一;上年度报关相关单证票数无法计算的,一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一百万元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我关拟将你单位认定为失信企业,并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告知书》(蓉锦关失认告﹝2026﹞3号)(见附件)。
由于你单位原因导致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根据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告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汤智鹏 联系电话:028-65291832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告知书(蓉锦关失认告﹝2026﹞3号)
锦城海关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