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海关集中开展2008年全国海关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情况综述
DateTime:2008-09-08
《海关总署关于集中开展2008年海关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署法发﹝2008﹞287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我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这一主题,结合成都关区实际,认真制定和部署2008年海关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切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收到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供参阅。
一、领导重视,积极动员
我关党组和主管关领导对此次海关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专门做出批示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要求法制部门结合成都关区的实际情况,围绕“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这个主题,制定关区的宣传活动方案并加以推动和落实,保证各项宣传活动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关区组织召开了海关法制宣传动员暨知识产权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窦志民副关长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总署通知精神,全力落实我关的各项具体部署;二是要将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与“奥运安保”和“强关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思路,突出重要,锻炼和检验队伍;三是要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着重解决执法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执法的实际状况;四是要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了解企业在办理海关业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征对性的帮助和指导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五是要及时总结本次活动和“奥运安保”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强化管理、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一方平安。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体现海关特色
今年海关法制宣传日活动时间提前至8月1日,我关紧紧围绕“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这一主题,在关区各隶属海关(办事处)、各业务现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此次活动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按照总署关于此次法制宣传重点内容的要求,我关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编印了数千册《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8.8”海关法制宣传手册》。同时将《手册》与总署制发的宣传短片和宣传画一同发放到各隶属海关(办事处)、总关各业务现场,特别是旅检等业务现场,确保了宣传重点,同时也兼顾了宣传的覆盖面。为避免因境外旅客出境时携带假冒和盗版产品给我国的国际形象造成损害,我关在旅检现场、进出境国际航班等海关监管场所,播放宣传短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充分突出了此次宣传活动的重点,也紧密结合了海关的工作实际,体现了海关法制宣传的特色和影响力。
三、法制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本次法治宣传主要突出通关便利、贸易管制和奥运知识产权等三个方面,并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限止进出境物品表》、《第29届北京奥运物资通关须知》、《反兴奋剂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8年兴奋剂管理目录》、《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实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海关总署2002年第6号和第8号公告、2003年第47号公告、2006年第32号公告。
本次宣传为突出“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主题,我关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我关编印《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8.8”海关法制宣传手册》在集中宣传活动日散发;各隶属海关(办事处)、各业务现场都张贴了宣传横幅、国际影星成龙先生代言的宣传画,并播放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公益性宣传片;在重点业务现场设立咨询点,开展海关法律法规咨询和宣传活动;联系协调四川省、成都市知识产权部门扩大本次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在其部门官方网站上发布我关编写的宣传手册的电子版本;联系机场和航空公司,在机场国际厅与进出境飞机航班上播放中国海关知识产权的公益性宣传片。
四、法制宣传效果明显 我关以海关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联系国内知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至我关对其代理的国际著名品牌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提高关员、特别是一线执法关员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意识和查验技能。紧紧围绕“奥运通关:安全与便利”主题,加强关员对涉及奥运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支持奥运安保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宣传媒体,扩大此次法制宣传覆盖面,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让管理相对人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为海关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深化海关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和协助,通过法制宣传活动,推进部门间长效协助机制的完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必将深化企业对法治海关的认识,从而有力推动法治海关建设进程。此次海关法制宣传日活动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受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