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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成都海关关于公开招标机动车辆维修厂家的公告
总关各部门、现场业务处、邮局办事处:
根据《海关总署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机动车辆维修的相关规定,我关拟对2009年机动车辆维修实施公开招标,请予以支持推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维修厂家必须是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批准的《2008-2009成都市市级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一览表》内一类以上维修企业;
二、截止时间:限2008年11月14日前提交相关资料;
三、联系人:李风生、王亚梅
电话:028-85391778、85391117
财务装备处
机关服务中心
二ΟΟ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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