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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6-11-21 16:15 文章来源:成都海关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关区各类资金、基金、税费、财务会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涉案财物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关区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内控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三)审核、编制、管理关区中长期财务规划,承担关区的预算、决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四)承担关区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工作,办理各类经费的领拨手续,承担各类经费、资金和专项拨款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关区基本建设,承担关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下达基建任务和投资计划工作,监督关区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六)承担关区各项税收资金以及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办理税收入库核销统计、非税收入缴交和会计核算;负责各类保证金的收、缴、转、退等手续及会计核算,编报、审核有关税费财务统计报表。

  (七)监督关区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行,归口管理关区事业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经营服务性收费。

  (八)指导监督关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九)承担成都海关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十)管理关区银行账户和各类财政财务票据。

  (十一)承担关区涉案财物职能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涉案财物保管工作,组织实施涉案财物变卖、处置等工作。

  (十二)承担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关区车船装备及油料、制装等装备设备的管理办法、配置标准、需求计划、采购预算和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关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关区内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关区纳入总署目录管理的业务单证、封志的订购、制作、保管及发放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关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办理关区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的审核、审批、报批事项。

  (十六)组织实施关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办公用房及公房管理工作。

  (十七)拟订关区后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隶属海关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十八)承办成都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科级机构4个:综合科、预算科、会计科、资产装备科。

  三、负责人

  刘旭

  四、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五、联系电话

  028-8539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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