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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疫处

发布时间:2016-11-21 16:09 文章来源:成都海关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关区进出境卫生检疫监管工作制度、工作计划、业务方案,组织开展监督管理。

  (二)组织开展关区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拟订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并按分工落实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三)开展传染病及境外疫情监测,组织收集、分析、研判、评估、通报关区口岸传染病疫情信息,开展口岸传染病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口岸输入性疫情处置。

  (四)监督管理关区进出境人员传染病监测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和卫生健康宣传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关区进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载工具、货物、行李、邮包快件、尸体/骸骨和口岸卫生处理监督等卫生检疫工作。

  (六)负责对接地方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生物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关区进出境病原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感染性物质)的卫生检疫审批工作。

  (七)监督管理关区病媒生物监测、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八)监督管理关区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饮用水供应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九)监督管理关区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储存场地、出入境交通工具日常及专项卫生监督工作。

  (十)牵头关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并会同相关隶属海关落实动态管理措施,协调地方相关部门,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

  (十一)指导开展关区卫生检疫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十二)承办成都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科级机构3个:综合科、卫生监管科、检疫管理科。

  三、负责人

  梁珊玲

  四、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五、联系电话

  028-853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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