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总署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拟订关区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总署执法评估工作制度,拟订关区执法评估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总署内控机制工作制度,拟订关区内控机制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总署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拟订关区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总署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拟订关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根据总署管理审计制度,拟订关区管理审计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对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八)对关区贯彻落实总署党委、总关党委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九)联系协调总署对关区的督察审计工作,接受总署对关区督察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十)联系协调审计署特派办对关区的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署特派办对关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十一)指导、监督隶属海关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部控制等工作。
(十二)承办总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科级机构2个:督察审计科、内控管理科
三、负责人
潘斌
四、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五、联系电话
028-85390748